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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学院校园网安全保密办法

    来源:网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09-03-04  点击:[]

    校园网是我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保护校园网络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各上网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二、接入校园网上的计算机只能从事与教学、科研相关的活动,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及学校内部信息。 

    三、校园网中凡涉及学校内部信息,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校保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明确签署意见后才能在校园网上发布。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 

    五、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增强保密意识。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七、违反上述规定泄露国家、学校秘密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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