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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学院今日校园校园号申请与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4  点击:[]

      许昌学院今日校园校园号备案登记表.doc 

    为加强我校今日校园校园号(以下简称“校园号”)建设和管理,规范舆情信息传播和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网信办《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校园号是指今日校园中以某二级单位以某项工作业务、组织团体的名义开通并经实名认证的各类公共新媒体。

    第一条 校园号管理者必须遵守本办法规定的全部条款,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管理者所在部门或组织应起到对校园号的监管责任,承担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 凡申请校园号的单位或组织须填写《许昌学院今日校园校园号备案登记表》,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信息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备案。在使用校园号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平台账号,注册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认证材料(在线提交),当管理者及运营者发生更换时须及时通知中心进行变更备案。

    第三条 为了更好地使用校园号的各项服务,请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园号平台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并对您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若您提交的材料或填写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您有可能无法使用校园号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第四条 管理者的帐号名称、头像等注册信息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等,否则中心可对您的帐号进行暂停使用或注销等处理,并向主管机关报告。

    第五条 内容管理

    本办法所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在使用校园号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头像、名称、帐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材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校园号服务所产生的内容。管理者或经营者不得利用校园号平台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干扰校园号平台正常运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破坏社会稳定、违反公序良俗、侮辱、诽谤、淫秽、暴力以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4)含有骚扰信息、广告信息、垃圾信息的内容;

    (5)谣言、虚假信息或其他含有不实信息的内容;

    (6)不得利用校园号平台进行广告或推广等商业活动;

    (7)校园号要确保每周至少有2-3条的内容更新;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校园号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六条 用户行为管理

    本办法所称用户行为是指用户使用校园号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陆、帐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管理者或运营者在使用校园号服务过程中,不得进行如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提交、发布虚假信息;

    (2)仿冒、混淆他人帐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或发布内容等,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进行相关活动;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4)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帐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5)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

    (6)未经中心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通过其他第三方工具、平台或任何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7)利用校园号平台及帐号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诈骗,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8)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9)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中心与第三方产生纠纷、争议或诉讼的行为;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未经中心明示授权的行为。

    第七条 校园号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管理者或运营者需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中心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校园号建设管理单位,学校有权责令其定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注销账号,停止校园号的运营;违反法律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在任何时候,管理者或运营者均可以向中心投诉、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违法传播活动、违法有害信息等内容,中心将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户投诉举报,以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信息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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